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Department of Arts & Design NTHU

【徵稿啟事】圖像行動、行動圖像——2026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研究生論文研討會,摘要截稿日為3月31日(二)23:59截止,歡迎投稿!

【徵稿啟事】圖像行動、行動圖像——2026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研究生論文研討會 一、會議主旨從西方傳統中以簾幕遮掩畫作以防止其「回看」觀者,到現代諷刺漫畫引發的威脅與衝突,圖像從來不僅僅是被動的死物。正好相反,圖像能製造幻象、引發癲狂與屠戮,甚至導引武器。在當代科學的實作中,圖像也絕非僅只是再現研究對象的副本,而是探索不可見事物、塑造現實理解的重要媒介。面對今天大量圖像的流通,我們已難以忽視,圖像在很大程度上制定且形塑我們對世界與自我的想像,甚至在「創造」我們身處的世界。 本次研討會以「圖像行動、行動圖像」為題,邀請以藝術為核心的研究投稿,討論圖像如何在藝術作品、展演與視覺文化中發動行動,如何在生產、展示、觀看、流通與使用的過程中施展其效力,以及圖像如何介入政治、倫理、技術與知覺,成為一種能動的力量。歡迎視覺文化、藝術史、影像與媒介研究、科技藝術、科學圖像等相關領域之論文摘要。 二、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 2026 年 5 月 8 日(五)   ・會議地點: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藝術與設計學系系館   ・主辦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碩士班【理論組】 三、 徵稿對象國內外人社藝術領域碩、博士班在學學生,或取得學位三年內之畢業生。 四、 重要時程與格式1.摘要截稿:2026 年 3 月 31 日(二)23:59 截止。2.錄取通知: 預計於 2026 年 4 月 10 日(五)前,以電子郵件通知審查結果。3.全文繳交: 錄取者請於 2026 年 4 月 30 日(四)23:59 前提交論文全文,以利評論人預讀。4.檔案格式:  ・摘要: 600-1000 字。格式以 Word 或 PDF 為限,檔案請勿超過 5MB。  ・全文: 錄取後請繳交 6,000 至 10,000 字論文全文。5.論文發表語言:得以中文或英文發表。擬以英文發表者,請一併提供中、英文摘要。 五、 投稿方式請至以下連結填寫報名資訊並上傳摘要檔案:https://forms.gle/EwTyBVxjT23VV7hV6 六、 注意事項每人限投一份稿件,來稿將予以審查。投稿者需同意主辦單位將摘要用於本次研討會之審查、議程手冊印製及成果紀錄用途。 七、 聯絡方式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研討會籌備小組聯絡信箱:art.sym.nthu@gmail.com 徵稿啟事

【藝設系新春祝福:如星燦爛,穩定前行】

親愛的老師與同學們: 新春佳節,祝福大家馬到成功、萬象更新!感謝過去一年系上師生的共同努力,讓我們在藝術與設計的道路上並肩成長。謹此,藉由本系「年畫徵選活動」首獎作品,由本系周紫瑩同學所創作之《靜》,獻上最誠摯的歲末祝福。 願大家在新的一年,能如作品寓意般,於自我的軌道上穩定前行,收穫如星燦爛的美好緣分。 藝設系 敬上 【作品名稱:靜】 設計者:周紫瑩 / 藝術與設計學系創作組 創作理念:結合新的一年,所象徵的動物”馬”為主軸,透過旋轉木馬的造型做為主體形象,而旋轉木馬的前行並非無意義和無限的重複,而是代表於軌道上不斷的前行,願新的一年能夠如其所望,於自我目標的軌道上前行,就如同宇宙的旋轉,我們是察覺不出來的,而畫面中的兩隻旋轉木馬相遇,創造出了星光,也隱喻著新的一年有好的緣分出現,這樣的場景被像是聚光燈的光芒照射出來,也凸顯出聚光燈外是寧靜的夜空,與宇宙看似靜態不過持續進行之處有所呼應。

【公告】2025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年畫徵選得獎名單

              2025 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年畫徵選 得獎名單 .首獎:周紫瑩,作品名稱〈靜〉。 .優選:許晉齊,作品名稱〈馬年年畫〉、              潘薇晴,作品名稱〈躍火.奔年〉、              葉婉瑄,作品名稱〈大吉寶貝〉。     恭喜以上獲獎同學!!  

【公告】朱順一合勤獎學金申請 (請欲申請者於115年3月2日中午12時前繳交申請資料至系辦)

一、依據本校「朱順一合勤獎學金 」 辦法以及本院朱順一合勤獎學金施行細則辦理(清華大學助學系統-獎學金公告編號11402-2156)。 二、對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成績優良且具服務熱誠與領導能力者。 三、名額:藝術學院1名,凡獲本獎學金者,不得重複領取其他獎學金。 四、獎學金:拾貳萬元整。 五、繳交資料: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在學證明、自傳、系(班)主任推薦函、讀書計畫、相關專題研究成果、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 六、受理時間: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於115年3月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向系辦提出申請,逾期欠難受理。 七、檢附朱順一合勤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 國立清華大學朱順一合勤獎學金辦法朱順一合勤獎學金申請書朱順一合勤獎學金個資取得同意書

【公告】惜清獎學金申請 (請欲申請者於115年3月2日中午12時前繳交申請資料至系辦)

一、辦理項目:國立清華大學「惜清獎學金」設置要點。 二、獎勵對象及名額:藝術學院之大學部應屆畢業生,獎勵名額乙名。 三、獎學金額度:每名學生新臺幣10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本院大學部學生申請時就讀滿三年,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足為同儕表率者,均可受推薦申請本項獎學金,申請以一次為限,提前畢業者應於畢業後一年內為之,申請資格如下:(一)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等級制GPA 3.4 (含)以上,若採用百分制之成績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之附表二「等級制與百分制單科成績對照表」換算為等級制(GPA)成績。(二)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三)在藝術領域有卓越表現者。(四) 對學校有具體貢獻者。 五、應檢附申請文件:(一)獎學金申請表。(二)學業成績單正本(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三)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四)符合前述申請資格之佐證資料。 六、辦理時程:請於115年3月2日(一)中午12時將申請書件送至系辦公室,逾期欠難受理。 七、獎學金資訊並公告於清華助學系統 (https://meo110.wwlc.nthu.edu.tw/),學生註冊登錄後可查詢,並下載辦法及申請表)國立清華大學「惜清獎學金」設置要點惜清獎學金(申請表)

【公告】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申請 (請欲申請者於115年3月2日中午12時前繳交申請資料至系辦)

一、辦理項目: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二、名額:藝術學院推薦 1 名學生,得備取 1 名。 三、獎學金額度:每名學生新臺幣10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在校生。(二)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GPA 3.76(含)以上者。(三)歷年操行等級均為 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四)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五、應檢附申請文件:(一)獎學金申請表。(二)正式學業成績單(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三)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四)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證明。 五、辦理時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於115年3月2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系辦提出申請,逾期欠難受理。 七、獎學金資訊並公告於清華助學系統 (https://meo110.wwlc.nthu.edu.tw/),學生註冊登錄後可查詢,並下載辦法及申請表) 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申請表)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_1120918核定  

【公告】114學年梅貽琦紀念獎章即日起申請至115/03/03,有意願申請且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請於期限內向系辦提出

為紀念梅故校長貽琦先生一生對教育之重大貢獻,特置「梅貽琦獎章」,以獎助優秀、激勵後進,為本校大學部畢業生最高榮譽獎章。 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學生申請時就讀滿三年,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足為同儕表率者,均可申請本獎章,申請以一次為限,提前畢業者應於畢業後一年內為之。 一、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等級制(GPA)3.40分以上者,若採用百分制之成績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之附表二「等級制與百分制單科成績對照表」換算為等級制(GPA)成績。二、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三、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請特別注意:一、申請人請務必核實填寫本獎章申請表,若有不實之情形,將取消獲獎資格並繳回獎項。二、申請文件繳交方式(紙本或電子檔),請配合各系、院規定辦理,申請文件總頁數以30頁A4為限。三、獲學院推薦申請者,在確認獲得學院推薦後,須至梅貽琦獎章審核委員會報告。請於115/04/02(四)中午前以PDF檔案格式繳交梅貽琦獎章審核委員會簡報至meiyichi2@gmail.com信箱,簡報時間為3分鐘,簡報頁數上限為30頁,並請預留115/04/10(五)10:00~12:00出席審核委員會議,以利審查。 本案已公告於學務處網站https://dsa.site.nthu.edu.tw/p/406-1266-302403,r6887.php?Lang=zh-tw 有意申請者,請於115/03/03(二)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交系辦公室,同時將電子檔案寄送至artist@my.nthu.edu.tw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紀念獎章申請表(114學年度申請專用)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紀念獎章設置辦法(1130515核定)  

【公告】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館3樓公共空間堆放物限期認領及處置公告(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 主旨:為維護本系館消防安全及加強空間管理,請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限內認領本系3樓公共空間(原系學會辦公室)之堆放物品,逾期未領者將視為廢棄物處置,請查照。 依據:依據114年12月16日本系114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標的項目:存放於本系館3樓公共空間(原系學會辦公室)之個人畫作(整理如附件列冊)、及長期堆放之私人雜務。 二、認領期限:自115年1月16日起至115年4月16日止(為公告日起三個月內)。 三、證明文件與認領核定程序: 認領人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認領時須提出足資證明其為所有權人之證據。 本系對認領人之資格保有最終審核與判定之權利。針對權屬不明、所提所有權之證明不足或具多方爭議之物品,本系得拒絕返還。 認領人應簽署所有權切結書,保證無冒領情事。若有虛偽不實導致侵害他人權益,由認領人自負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 四、逾公告期限未領回處置: 依據《消防法》及《建築法》之相關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保持逃生動線暢通,嚴禁於公共空間堆放雜物。 本區域非屬合法儲物空間,長期堆放之畫作、物品已嚴重影響消防安全。凡逾公告期限仍未認領之物品,依據《民法》相關規定,將視同所有權人以意思表示拋棄其所有權,本系所將逕行處置。 公告期滿後,本系得依相關規定逕行清理、處置或予以銷毀。任何人不得於事後提出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損害賠償、返還原物或金錢補償。 五、認領洽詢: 受理時間:請於公告期限內之辦公日(週一至週五)辦理。 洽詢地點:本系館2樓系辦公室(地址: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藝術與設計學系)。 委託代領:委託他人代為認領者,代領人除須準備上述證明文件外,須另攜帶所有權人親筆簽名之「委託書」及雙方證件影本到場認領。 1.公告:限期認領及處置公告2.公告附件1:國立清華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公告認領畫作表3.公告附件2:委託書 國立藝術與設計學系 啟聯繫電話:03-5715131分機72901、72903電子信箱:artist@my.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