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Department of Arts & Design NTHU

為紀念梅故校長貽琦先生一生對教育之重大貢獻,特置「梅貽琦獎章」,以獎助優秀、激勵後進,為本校大學部畢業生最高榮譽獎章。

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學生申請時就讀滿三年,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足為同儕表率者,均可申請本獎章,申請以一次為限,提前畢業者應於畢業後一年內為之。

一、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等級制(GPA)3.40分以上者,若採用百分制之成績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之附表二「等級制與百分制單科成績對照表」換算為等級制(GPA)成績。
二、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三、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請特別注意:
一、申請人請務必核實填寫本獎章申請表,若有不實之情形,將取消獲獎資格並繳回獎項。
二、申請文件繳交方式(紙本或電子檔),請配合各系、院規定辦理,申請文件總頁數以30頁A4為限。
三、獲學院推薦申請者,在確認獲得學院推薦後,須至梅貽琦獎章審核委員會報告。請於115/04/02(四)中午前以PDF檔案格式繳交梅貽琦獎章審核委員會簡報至meiyichi2@gmail.com信箱,簡報時間為3分鐘,簡報頁數上限為30頁,並請預留115/04/10(五)10:00~12:00出席審核委員會議,以利審查。

本案已公告於學務處網站https://dsa.site.nthu.edu.tw/p/406-1266-302403,r6887.php?Lang=zh-tw

有意申請者,請於115/03/03(二)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交系辦公室,同時將電子檔案寄送至artist@my.nthu.edu.tw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紀念獎章申請表(114學年度申請專用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紀念獎章設置辦法(1130515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