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Department of Arts & Design NTHU
一、辦理項目: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二、名額:藝術學院推薦 1 名學生,得備取 1 名。
三、獎學金額度:每名學生新臺幣10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在校生。(二)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GPA 3.76(含)以上者。(三)歷年操行等級均為 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四)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五、應檢附申請文件:(一)獎學金申請表。(二)正式學業成績單(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三)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四)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證明。
五、辦理時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於115年3月2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系辦提出申請,逾期欠難受理。
七、獎學金資訊並公告於清華助學系統 (https://meo110.wwlc.nthu.edu.tw/),學生註冊登錄後可查詢,並下載辦法及申請表)
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申請表)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_1120918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