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Department of Arts & Design NTHU

一、辦理項目: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二、名額:藝術學院推薦 1 名學生,得備取 1 名。

三、獎學金額度:每名學生新臺幣10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在校生
(二)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GPA 3.76(含)以上者。
(三)歷年操行等級均為 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四)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五、應檢附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正式學業成績單(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
(三)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四)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證明。

五、辦理時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於115年3月2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系辦提出申請,逾期欠難受理。

七、獎學金資訊並公告於清華助學系統 (https://meo110.wwlc.nthu.edu.tw/),學生註冊登錄後可查詢,並下載辦法及申請表)

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申請表)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_1120918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