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使用重要說明
一、 自108年12月1日起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包含體驗學習、實習、志工服務、訪問研習、姊妹校交流、教育專題訪問交流、學生交流及其他與陸交流活動,需至「教育交流活動」登錄。 (一) 交換生、研修生請填研修系統,無須重複填報赴陸交流平臺。 (二) 若交流活動僅有校內人員或老師,無"學生"參與活動,則免填報。 (三) 109年12月起,若以視訊等方式進行交流活動,均須至「教育交流活動」登錄。 二、 通報時間: (一) 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須至平臺完成活動登錄; (二) 如有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3日內辦理活動變更通報; (三) 並於活動完成後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三、聯繫窗口: (一)各級學校倘有疑問,請先洽詢直屬教育機關(如:中小學請先洽詢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二)倘各教育機關對於法規仍有不明之處,再洽詢主管部會業務窗口如下: 1.教育部窗口:國際司徐小姐02-7736-6701 2.大陸委員會窗口:文教處許小姐02-2397-5589 # 3018 全球事務處網頁參考
【公告】114年藝術與設計學系清寒獎學金申請,受理時間:114年8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設系辦。
一、本系為協助及鼓勵經濟弱勢學生努力向學,特設立「藝設系清寒獎學金」(以下稱本獎學金),並訂定本要點。二、獎勵對象:本系大學部家境清寒在校大學生,且品行端正者。三、獎學金金額:核發每名學生新台幣 5 萬元整。四、申請資格:(一)具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資格或由導師出具特殊境遇證明者。(二)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者。(三)前二學期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者,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五、檢附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含自述說明)。 (二)符合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經濟弱勢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等)、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通過證明或導師出具之特殊境遇證明。(三)前二學期成績單。(四)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五)無兼領其他校內清寒獎學金證明。六、評選方式:由系務會議審查決議。七、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清寒獎學金設置要點:https://reurl.cc/GNXnbD 本系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8月31日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術與設計學系辦公室,並另將獎學金申請表電子檔寄至系上信箱artist@my.nthu.edu.tw。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公告】114-1學期春之清華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學金申請,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04日(四)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設系辦。
一、目的為鼓勵與吸引藝術領域頂尖學生就讀本院研究所或碩士班,本校藝術學院特設立「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春之清華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學金獎勵辦法」。 二、員額分配春之清華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學金全院核給名額上限 5 名,藝術與設計學系及音樂學系各 2 名,科技藝術研究所 1 名,各系所如當年度未有符合資格學生,名額得提院行政會議通過後,相互流用或放棄。 三、獎勵對象經本院所屬教學單位碩士班/研究所甄試、碩士班/研究所考試,進入本院各系所就讀之碩士班一年級優秀新生。 四、核獎標準:申請者具下列資格之一,得經「系所審查通過」後向學院推薦:(1)大學學業總成績名次排名在 20%以內者(甄試入學者採計大學前三年學業總成績)。(2)同時錄取本校及以下學校 (臺北藝術大學、臺灣師範大學、臺灣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陽明交通大學) 任一正取,而選擇進入本校藝術學院所屬系所就讀者。(3)榮獲國內外競賽大獎或具有其他特殊成就,經各系所審查委員會認定優秀卓越者。 五、獎學金金額: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之得獎優秀研究生,於入學當學期發給獎學金三萬元。 六、續領標準: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 GPA 達 4.1 以上,且操行成績達 A 以上者,該學期可續發給本獎學金三萬元。本獎學金至多發給四學期。若未達續領條件,則取消本獎學金之獲獎資格、不再恢復。 藝術與設計學系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04日(四)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術與設計學系辦公室,並將電子檔寄至系上信箱artist@artdesign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春之清華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學金獎勵辦法
【公告】114-1學期春之清華優秀「大學生」入學獎學金申請,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04日(四)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設系辦。
一、目的為鼓勵與吸引藝術領域頂尖學生就讀本系,特依「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春之清華』優秀大學生入學獎學金發放原則」,訂定本系『春之清華』優秀大學生入學獎學金審查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 二、員額分配本獎學金108學年度本系核給上限10名,109學年度起每學年度本系核給上限6名,如當學年度未有符合資格之學生,則名額回歸藝術學院統籌運用。 三、核獎標準當年度入學大學生並須具下列資格之一,得自行申請或受推薦申請;本系自行依入學管道分配按核定名額進行審查,擇優錄取:1.繁星推薦入學:學科能力測驗任四科組合成績總和達50級分,錄取進入本系就讀者。2.個人申請入學:學科能力測驗任三科組合成績總和達42級分以上,或術科考試任三科均達90分以上,且以第一志願錄取進入本系就讀者。3.考試入學分發:依本系所訂指定考試科目組合,各科目原始成績均達90分以上,且以第一志願進入本系就讀者。4.同時錄取本系及以下學校 (臺北藝術大學、臺灣師範大學、臺灣藝術大學) 任一正取,而選擇進入本系就讀者。5.參加國際競賽大獎或具有其他特殊成就,經本系審查委員會認定卓越者。 四、續領條件入學後,若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GPA排名在該班學生前三名,且操行成績達A-以上(含)者,該學年度可續發給本獎學金,每學年度核定新臺幣六萬元。本獎學金至多發給四學年,若未達續領標準,則取消本獎學金之獲獎資格,且不再恢復。 藝術與設計學系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04日(四)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術與設計學系辦公室,並將電子檔寄至系上信箱artist@my.nthu.edu.tw。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系「春之清華」優秀大學生入學獎學金審查原則
【講座、工作坊】Designing with AI Workshop(5): 人工智慧如是說:於機巧之世,試挽靈光之餘暉 Thus Spoke AI: A Modest Attempt to Grasp the Aura in the Ag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講座、工作坊】Designing with AI Workshop(5):人工智慧如是說:於機巧之世,試挽靈光之餘暉 Thus Spoke AI: A Modest Attempt to Grasp the Aura in the Ag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講者 | Pei-Ying,Lin / Ph.D. Candidate from TU Eindhoven, the Netherlands時間 | 7月28日 (一) 10 am – 3:30 pm地點 | 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藝術與設計系 8215教室(上限20人 | 含午餐 | 免報名費) 本工作坊是一場設計師在人工智慧時代進行自我覺察的訓練營,旨在協助設計師思考人工智慧年代自身角與定位。工作坊分為兩個部分:哲學討論與動手實作。在哲學討論中,參與者將透過未來推測,探索人工智慧時代設計工作的潛在變化,進一步思考設計師這個專業可能產生的質性轉變,並反思當下設計教育與訓練的重點將需要如何改變。在動手實作部分,每位參加者將扮演不同類型的 AI 使用者,與 AI 合作進行樂高搭建,藉由實際操作觀察人類與 AI 關係中的關係性。※備註:本工作坊不需要哲學背景即可參加,但需要會玩樂高。This workshop is a training camp for designer’s introspection in the ag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workshop consists of two parts: philosophical discussion and hands-on experiment. The philosophical discussion will be facilitated through speculating how design jobs change during the age of AI. It then leads to the discussion of how ‘designers’ will be redefined, through which we then reflect on how the design education should change to accom
【公告】114學年度下學期(2026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
一、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惟相關限制條件以本校與姐妹校規定為準。2.前兩學期(113學年上+113學年下)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若有休學情形請參照作業要點辦理。3.申請交流期限為一學期。 二、申請期程 2025年07月08日起至2025年08月13日止(系所申請截止日) 三、繳交資料 1.申請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2.學習計畫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3.歷年成績單 (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4.本校教師推薦信5.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向全球處遞交申請件時即須檢附,不接受補件。*更多資訊與表格可前往全球處網頁查詢。 四、申請流程 (→系→院→全球處)1.送交系所資料前,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第一部份(連結)。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2.將完成的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所,由系所辦理初審後送所屬學院。3.學院審核後於2025年8月28日(四)中午12點前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此為方便學生評估志願校排序,將由各學院逕行通知學生),並將總排序表、系排序表及學生申請文件送交全球學術合作組。4.申請學生收到學院排序通知後,於2025年9月01日前至線上表單第二部份(連結)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未完成者將影響後續審查資格。 五、交換學生須於完成交流返校後,繳交交流心得報告一份。 六、本案甄選作業要點、陸港澳各校交流名額、本校申請表與常見問題公告於全球處網站<首頁/交換計畫/陸港澳交換計畫(去訪)>。 七、請留意提名名額和相關限制條件,是否執行交換計畫皆以姊妹校當學期最新通知為依據。 八、詳細申請資料請參閱本校全球事務處網頁資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91740,r8950.php? 九、請於2025年08月13日(三)前繳交申請資料至系辦公室陳助教(分機72901)。
【公告】114年度彭健雄藝術教育基金第二梯次補助徵件,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8月20日(三)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逕送藝設系辦。
一、藝術學院彭健雄藝術教育基金辦理114年第二梯次補助徵件,即日起開放申請。二、敬請有意申請「跨域展演」之教師及「出國交流獎學金」之學生詳閱相關作業要點,於系所截止日114年8月20日前提交申請表及應檢附文件(含電子檔)至系辦。三、「彭健雄藝術教育基金」相關辦法:https://reurl.cc/MzX6Gm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系承辦人:陳助教 分機72901/電子信箱:lc.chen@mx.nthu.edu.tw。
【徵件】2025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及校友優秀視覺藝術作品典藏初審收件,即日起至114年8月18日止(一) 上午10時截止(採線上報名表單收件)
初審收件說明:(1)收件時間114年8月4日(一)至8月18日(一) 上午10時截止,請以google表單送件填寫送出,逾時恕不受理。(2)參選作品照片必須以專業水準拍攝照片,照片與圖稿務必清晰,若為立體作品可不同角度拍攝,限3張內。(3)作品電子檔必須登入google帳號後始可上傳。(4)典藏要點及推薦表 (請見本系系網⇨簡介⇨規章表單⇨規章辦法頁面下載) ►2025藝術作品典藏初審收件線上報名表單收件
【徵聘】國立清華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設計組) 徵聘專任教師1名,應聘者應於114年8月20日(星期三)止將相關資料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二、聘任條件1.具國內外知名大學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2.學術領域專長:工藝設計、文創設計、工藝與科技跨領域、產品設計、服務設計、設計趨勢研究、設計產業研究、設計理論或民藝美學等相關學術專長,著重實務應用與理論並進,其觀念與作品具前瞻性與未來性。3.歡迎對教學及工藝、文化創意設計或相關跨領域研究創作有高度熱忱,具有國際跨領域合作經驗及雙語能力(英語授課)者尤佳。4.聘任後須共同參與藝術與設計學系相關行政與學生輔導工作。三、檢附資料: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學經歷、研究方向、研究成果、著作目錄等)。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含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凡持國外學歷者請繳交「國外學歷驗證」文件證明。3.若具有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請檢附相關影本,或其它重要專業證明文件影本。4.博士論文或十年內發表之期刊文章、著作,及重要展演相關資料。5.送審著作(創作論述、論文或期刊文章)以外文撰寫者,請附具中文摘要,其以英文以外之外文撰寫者,得以英文摘要代之。上述之著作摘要,應包含緒論與結論之全文,及各章至少一頁之概述或摘譯;以能適切呈現該研究之動機、目的、過程與結果之譯文,俾利提供審查為原則。6.可教授本系設計組相關課程綱要,至少四門,其中兩門大學部課程,兩門碩士班課程(近年設計組專門課程表,請自行參酌本系系網課程資訊),亦可自編新課程科目,並提供相關課程網要。7.依各自學術專長擬一份競爭型研究計畫書或國際交流計畫書(含執行細項及經費規劃)。四、應徵方式1.請於徵聘截止114年8月20日(星期三)止,將紙本資料各一式一份,掛號寄至300193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陳助教。(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藝設系設計組專任教師資料。以郵戳為憑,審查結束後申請資料如需寄回者請附上回郵信封。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一律視為資格不符。)2.另請將以上七項資料之電子檔,資料彙整後Email至藝術與設計學系陳助教(lc.chen@gapp.nth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藝設系設計組專任教師資料–姓名。3.經書面審查通過,合於應徵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含英語試教)。五、聯絡資訊1.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網站 https://artdesign.nthu.edu.tw/2.電話:03-5715131 #72901 陳助教 ➤設計組徵
【徵聘】國立清華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創作組) 徵聘專任教師1名,應聘者應於114年8月20日(星期三)止將相關資料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二、聘任條件1.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證書;具雙語能力(含英語授課)。2.學術專長領域:繪畫創作或藝術跨域之多元創作;能支應現當代繪畫相關教學之需求,並兼顧當代藝術創作之理論研究能力。3.具國內外大學教學與國際跨域合作經驗,或具備國內外展演資歷、作品曾獲國內外美術館或國家級單位典藏者。4.聘任後須共同參與藝術與設計學系相關行政與學生輔導工作。三、檢附資料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學經歷、研究方向、研究成果、著作目錄等)。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含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凡持國外學歷者請繳交「國外學歷驗證」文件證明。3.若具有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請檢附相關影本,或其它重要專業證明文件影本。4.博士論文或十年內發表之重要展演(含創作論述)、期刊文章、著作、典藏、國際專業經驗等相關資料。5.送審著作(創作論述、論文或期刊文章)以外文撰寫者,請附具中文摘要,其以英文以外之外文撰寫者,得以英文摘要代之。上述之著作摘要,應包含緒論與結論之全文,及各章至少一頁之概述或摘譯;以能適切呈現該研究之動機、目的、過程與結果之譯文,俾利提供審查為原則。6.可教授之本系創作組相關課程綱要,至少四門,其中兩門大學部課程(含一門高年級繪畫課程與一門理論課程),兩門碩士班課程(含一門繪畫創作研究課程與一門理論課程)。近年創作組專門課程表,請自行參考本系系網課程資訊;亦可自編新課程科目,並提供相關課程網要。7.提供教學實務經驗之資料;並提出一份申請國藝會或文化部之研究計畫書或國際交流計畫書(含執行細項及經費規劃)。四、應徵方式1.請於徵聘截止114年8月20日(星期三)止,將紙本資料各一式一份,掛號寄至300193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何葉助教。(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藝設系創作組專任教師資料。以郵戳為憑,審查結束後申請資料如需寄回者請附上回郵信封。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一律視為資格不符。)2.另請將以上七項資料之電子檔,資料彙整後Email至藝術與設計學系何葉助教(hoyehch@mx.nth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藝設系創作組專任教師資料–姓名。3.經書面審查通過後,合於應徵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含英語試教)。五、聯絡資訊1.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網站 https://artdesign.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