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Department of Arts & Design NTHU

一、宗旨:鼓勵校內與校外之藝術與設計新秀創作暨展覽策畫之發表。

二、主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三、徵件對象:藝術與設計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及 35 歲以下居住於台灣之藝術創作者/團體或策展人。

四、徵件類型:當代視覺藝術展演(個展、聯展或策展)。

五、徵件方式:公開徵件。

六、展出時間:預定檔期 112 學年度下學期、113 學年度上學期共三檔。(起訖日期視清大行事曆訂定。第一檔2024/3/4-3/29、第二檔2024/9/23-10/18、第三檔2024/12/9-2025/1/3)

七、徵件表格:見附件。

八、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2023年 12月 22日截止(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憑),請至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網站下載簡章及企劃書格式填妥,轉成pdf檔案附件 E-mail來件報名;信件名稱註明「2024 藝術與設計新秀申請展徵件 申請人姓名: ○○○」。如檔案過大無法附件,請附上雲端連結下載申請文件網址。

九、評審:由藝術與設計學系展演規劃委員會擔任評審。

十、公告:入選評審結果於2024年 12月 29日前公告於清大藝設系網頁,並由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協調檔期,及通知後續事宜。

十一、注意事項:

1.展覽計畫及內容需於企劃書載明,且展出內容或水準需與獲選提案相符,否則主辦單位有中止其展出之權利。

2.校內展出者須於展前繳交押金新台幣貳仟元整,待展覽結束後場地還原,並繳交展出現場紀錄電子檔至少十二張,將退回押金。

3.本申請展提供場地,不另提供補助經費。

4.若展覽形態需另行施作木工水電等設施,展覽結束後所遺留之廢棄材料,應自行清運離校(本校垃圾回收場不接收木板等大型廢棄物)。

十二、洽詢與投件電郵:

      [email protected] ,0905-663424(竹師藝術空間二館TA簡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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