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秋2027春出國交換計畫(不含陸港澳地區)申請公告
請於10月7日(二)下午4:00前,將填寫列印的線上申請資料與書面申請資料繳交至系辦公室(逾期或缺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其餘申請方式、說明事項,請參閱全球事務處網站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選辦法」及「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獎學金甄選辦法」辦理。
- 申請期限: 10 月7 日下午 4:00 截止
- 交換學生申請資格:
- 本校在學學生: 學士班二(含)年級以上/碩士班一(含)年級以上/博士班一(含)年級以上,申請及出國期間皆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身份(學位)一致。
- 學業成績: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平均達GPA3.20或班級前50%以上,欲申請獎學金者,平均GPA需達3.40或班級前20%以上。
- 語言能力證明 (請繳交影本,不收正本): 具備TOEFL iBT79(不接受My Best Score)/IELTS6.0 (Academic)等以上條件或其他外語能力,如日語、法語、西班牙語、德語等(不接受TOEIC或GEPT或GRE),請參考交換生甄選外語能力標準公告。
**不接受列表以外其他語言檢定成績,包含Duolingo English Test、全民英檢等。(此語言檢定標準為校內標準,若國外姐妹校標準要求更高,需達國外姐妹校標準方可進行申請及選填志願。)
- 交換生獎學金資訊:
-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
- 申請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在職專班及在職生不得申請)。
- 申請者須為大二以上在學學生,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達 GPA 3.40以上,或全班或系前 20%(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 具本校短期交換學生資格,出國交換(不含陸港澳地區)至少一學期且須修讀學分。
- 獎學金類別及金額:
-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A 類:一般類別):
- 每名學生補助NT$15,000/月,最多補助5個月。
- 補助月數及名額將依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
-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B類:特定國家類別):
- 新南向國家及中南美洲國家:新南向國家包含:印尼、越南、汶萊、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不含新加坡);中南美洲國家包含:阿根廷、巴西、智利、哥斯大黎加、秘魯、墨西哥、厄瓜多爾。每名學生補助NT$30,000/月,最多補5個月。
- 以色列、土耳其、俄羅斯、蒙古、南非:每名學生補助NT$25,000/月,最多補助5個月。
- 補助月數及名額將依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
- 獎學金名額有限(申請資格請詳閱獎學金辦法,不符資格者請勿勾選獎學金選項),建議同學選填志願以未獲補助之情況考量選填學校及交換期程;若未獲獎學金仍有意前往交換,請務必複選線上系統和申請文件之「若未獲獎學金願意自費」選項,不願意自費者無須勾選自費選項。
- 申請文件說明
**配合校內成績排名作業時程及線上申請系統開放,申請者一律於9月22日至10月7日期間再繳交申請文件至所屬系所(依各系所自訂收件截止日)
- 2026秋/2027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置於本處網頁交換計劃>海外交換計劃(去訪)>海外姊妹校交換申請資訊 >下載專區)
- 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成績須包含113下學期在校成績,建議於114年9月開學第3週後申請成績單)
- 國外學習計畫(中文即可,選填2間學校需填寫2間修課計畫,選填10間須填寫10間修課計畫,同時須確認各間志願之交換期程,依此類推)
-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2023年10月1日後之語言能力證明,此為必備資料,缺件視為無效申請件)。
- 身份證正反面(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影本。
-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不限格式)
- 助審資料。
- 線上申請資料填寫並列印:https://oga-exchange.vm.nthu.edu.tw/outexchange/index/index/puid/11521 (出國交換生甄選系統)
申請方式:
第一階段 – 送申請資料
- 書面申請資料(表):至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交換計畫之「海外交換計畫(去訪)」網頁下載【國立清華大學2026秋2027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電腦繕打,勿手寫)。
- 線上申請資料(表):登入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連結請參考海外交換計畫網頁)填寫申請資料(不含志願序)並按「送出」。完成後,將申請表以 A4 紙列印。
請於10月7日(二)下午4:00前,將填寫列印的線上申請資料與書面申請資料繳交至系辦公室(逾期或缺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第二階段 – 志願選填
收到院排序通知後,第一次志願選填,於114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下午4:00前,再次登入【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最多可填寫 10 所志願)並按「送出」(無需印出紙本)。第二次志願選填,將於11月中旬寄信通知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