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本校大學部竹師教育學院、藝術學院二年級(含)以上優秀學生且申請時未領有校內其他獎學金。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含)以上。
3.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平均達 85 分(含)以上。
二、名額與金額
藝術學院 1 名,每名新臺幣 2 千元整。
三、申請方式
於公告受理期限內,備齊以下文件,逕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表。
3.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四、個資使用聲明
凡申請本獎學金,即表示申請人同意本校及捐款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運
用、處理申請人個人資料,以利辦理本獎學金之相關作業。
五、使用辦法及申請表
本資訊公告於清華助學系統,學生可註冊登入後查詢,並下載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藝術與設計學系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08日(一)上午10時止
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術與設計學系辦公室
並將電子檔寄至lc.chen@mx.nthu.edu.tw / 陳助教分機7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