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Department of Arts & Design NTHU

  1. 申請資格:藝設系在學學生(包含學士班及碩士班)
  2.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止
  3. 申請文件:
    交換生申請書【短期留學生入學願書】(Form 1)
    交換生資料表【外國人留學生入學申込調書】(Form 2)
    推薦信【推薦狀】(Form 3)
    研究計畫書【特別研究學生入學願書】(Form 4)
    修課申請書【特別聽講學生入學願書】(Form 4)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
    在學證明
    成績單
    費用支付明細表【經費支弁書】
    履歷書
    JLPT N2以上等級、J.TEST C以上等級證書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
  4. 交換期限:一學期或一學年
  5. 學費及其他費用:學費僅需繳納清大學費,無需繳交上越大學學費。惟交換生須自行負擔個人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醫療費、保險費及學生會費用等。

●請備齊以上資料紙本電子檔送系辦王助教,電子檔請emai寄至wjy@gapp.nthu.edu.tw,主旨請註明「上越教育大學交換生申請-學號+姓名」

相關申請文件下載(請點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