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Department of Arts & Design NTHU

一、獎勵對象
國立清華大學理學院、工學院、人文社會學院、原子科學院、生命科學暨醫學院、科技管理學院、電機資訊學院、教育學院、藝術學院、清華學院大學部二、三、四年級學生,成績優異,品行端正者

二、員額分配
大學部學生總計 16 名,各院分配名額為理學院 2 名、工學院 2 名、原子科學院 1 名、生命科學暨醫學院 1 名、人文社會學院 2 名、科技管理學院 2 名、電機資訊學院 2 名、教育學院 2 名、藝術學院 1 名、清華學院 1 名,得備取1-2 名。
各院分配名額得依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下稱基金會)當年度核定名額彈性調整,各院推薦名額若有不足,得由其餘學院備取名單中依學業成績最優者,依順序遞補之。

三、申請時間:每學年度上學期開學後,依當學年度獎學金公告時程辦理。

  • 1.俞國華獎學金申請書。
  • 2.各學年成績單(附名次證明)。
  • 3.推薦信 1 封。
  • 4.未兼領其他獎學金證明(生輔組申請)。
  • 5.其他有助於審查文件(如:自傳或生涯規劃、研究專題、課外活動紀錄、大型競賽獲獎證明等)。

*該資訊已公告於校外獎學金系統「清華助學系統」https://meo110.wwlc.nthu.edu.tw/,學生可上網註冊後查詢「俞國華獎學金」按下「我要申請」,並下載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填寫後送出申請。

藝術與設計學系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3年09月26日(四)17:00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術與設計學系辦公室,並將電子檔寄至系上信箱[email protected]


113 學年度俞國華獎學金申請表
俞國華獎學金施行辦法_1121015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