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Department of Arts & Design NTHU

一、獎學金來源
本項基金由本校南大校區教職員及校友自由捐贈,獎學金由孳息撥付之。

二、 申請資格
(1)本校大學部竹師教育學院、藝術學院二年級(含)以上優秀學生且申請時未領有校內其他
獎學金。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含)以上。
(3)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平均達 85 分(含)以上。

三、名額與金額
每年核給 4 名,竹師教育學院 3 名、藝術學院 1 名,每名新臺幣 2 千元整。

四、 申請方式
於公告受理期限內,備齊以下文件,逕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表。

五、個資使用聲明
凡申請本獎學金,即表示申請人同意本校及捐款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運
用、處理申請人個人資料,以利辦理本獎學金之相關作業。

藝術與設計學系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3年09月05日(四)止,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文件紙本,逕送藝術與設計學系辦公室並將電子檔傳至[email protected]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教職員暨校友獎學金